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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朱小燕女仕已退休,因此,不再接受移民及稅務相關問題詢問。

如果您有加拿大居民和非居民相關稅務問題,您可閱讀精華文章: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3/12/blog-post_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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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5日 星期五

我才報到就回來了


讀者來信:
我是來自台灣的新移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您:
我們全家於2004 年1月報到,並辦理SIN卡,一星期後全家即回台灣繼續工作, 我另於2004年10月回溫哥華一星期辦理銀行開戶,2004年底可能會有CND$10左右的利息,

1. 不知我2005年4月時,要不要報2004年的稅?
2. 我先生只有SIN卡,沒有銀行帳戶,是否可不報稅?
3. 我預計2005/7月到溫哥華長住,若我應該報稅,不知您是否有代理報稅,及如何聯繫?
4. 我先生會一直留在台灣工作,若屆時必須放棄PR,若干年後我再重新幫配偶申請依親,現在該如何規劃
5. 很感謝您百忙中仍抽空回信, 因為移民公司告訴我,2004年我們全家並未居住在加拿大, 只有辦SIN卡,及利息約10元,與加國並無實際tie, 可視同非居民,不必報稅, 但您的看法是應該要報稅, 請問您在台灣有開事務所嗎?

回覆:

1. 加拿大居民是依世界所有收入申報所得稅的, 因此你們若出cdn$10 外, 還有世界其他收入,到達了繳稅額,就應當申報。 並且,若在海外有十萬以上的資產,也得申報,不是納稅,只是在稅表上填寫而已,除非有租金收入或將來賣了後,增值的收入。

2. 請見上述,若依世界收入worldwide income 論,他的收入若是達道taxable 的標準,就當申報。

3. 我的費用較高,若在當地找稅務申報員(各大百貨公司都有設點, 諸如HR Blocks 等),他們收費便宜許多,若你需要到稅務官司,就可能需要我這種人。

4. 現在最好不要放棄,將來申請依親按條例雖看似可以,但移民官有權不給,因他自己曾放棄。最好是妳在三年左右拿到公民身份回台陪他,他的身份就可不被取消。

5. 我想我是對的, 妳若有疑問, 別去請教移民顧問公司, 最好直接請教國稅局的官員, 妳雖於2004 未住加拿大, 除非國稅局認可, 否則妳在稅務目的上是居民.

坊間有太多移民顧問公司供錯誤訊息, 請妳小心.

再者, 我在台沒有辦公室, 對我們台灣同胞, 我樂意提供諮詢, 也算我的回饋, 但我在加拿大處理稅務及移民業務.

謝謝來函.

敬請讀者注意,所有本網站文章中的意見,僅供參考,皆不能取代專業律師、會計師與加拿大政府認可的移民顧問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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