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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5日 星期五

過招的力道:納稅人的人權 (下)


我將為你詳細說明, 因為一般納稅人在這方面的知識較少, 我想當你看完本文上中下三部份後, 一定能增進與稅務稽核過招的力道.

還記得美國華盛頓總總統小時候冒著被父親責罰的後果, 坦承砍掉櫻桃樹的故事嗎? 這樣誠實有擔當的個性, 使他當上了總統. 在加拿大, 對向國稅局自我爆料說有逃漏稅紀錄的人而言, 雖不見得能當上總統, 也壞不到那裡, 因為誠實面對過去的問題, 反倒可以幫助你減輕金錢上的損失.

有一次, 當我將成堆的跨國企業財稅報表審核一遍後, 抽了些可疑的報表交查,不到兩週, 就有人通報說, 某某公司的老闆由稅務律師安排, 要來自首, 因為他們有筆錢藏在處女島, 不曾申報.

當事人夠聰明, 風吹草動就知道稅務稽核找上門來了, 躲也躲不過, 就找了律師幫忙, 而那律師也夠厲害, 曉得國稅局鼓勵納稅人自我改正的措施, 就來個自首. 在這情況下, 他客戶雖不能全身而退, 總比我知道的一個珠寶商, 所欠的稅, 連本帶利, 另加罰金, 關了店還不夠還好的多啦! 其實許多時候, 稅金怎麼也比不過罰金與複利可怕.

不過, 自我爆料必須符合下列幾個條件, 那就是一定要是」自動自發」, 還要」自首得徹底完全」, 還要」若不自首, 就要有罰鍰」, 一般來說, 並要」欠了一年以上的稅金」, 或」不是為了逃避延遲申報的罰金」而自我爆料. 通常, 這情形都能將罰金免除, 有些還能免除欠稅的複利.

在公平對待納稅人的條款中, 還有些不僅能免去罰金和稅金複利, 更能接受所得稅的延遲申報, 及超過退稅有效期, 還對個人及信託納稅人退稅的情形.

遇上這些情形, 請找專業會計師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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