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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加拿大居民和非居民相關稅務問題,您可閱讀精華文章: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3/12/blog-post_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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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4日 星期四

非居民也得報稅


網友:目前我還沒身份,因聽朋友勸告,我就先將錢投到他在溫哥華的生意去了,據說這樣加拿大政府會喜歡,容易通過我的企業移民面試,而將來拿到身份後,也不必另外開店作生意,沒有清除條件的麻煩。現在我正在等面試,請問投到朋友那裡的十五萬加元,要不要報稅?怎樣報?

回覆:

非居民若有下列收入,是要每年如加拿大居民一般,向國稅局申報的:

1. 在加拿大境內的薪支所得;
2. 在加拿大境內的經商所得;
3. 出售應納稅的加拿大產業 (Taxable Canadian Property)。

另外一些非居民收入,性質與上述不同,雖不用自我申報,但要繳納預扣稅,諸如利息、紅利、管理費、租金、權利金、退休金、贍養費等。

你的十五萬元投資是本金,與加拿大國稅局無關,但你若是因這投資,而取得了紅利或利息,你要繳百分之二十五的預扣稅。

所謂預扣稅,是指付款人在還沒將紅利或利息支付給你時,或還沒存放在你名下時,便扣下百分之二十五繳交給政府。

這預扣稅率,只適用於與加拿大未簽稅務條約的國家或地區的居民,其他非居民的預扣稅率,要依照稅務條約中的條例來定。

若是你的投資,沒有替你帶來利息或股利,一般來說,是不用交繳預扣稅的。

若是你的錢是投在朋友公司的股票上,而那公司是一個未上市、由私人擁有、並未由非居民控股的話,那你手中擁有的股票,極可能屬於應納稅的加拿大產業,出售時,或因增值,或因被視同為紅利,到時需要申報。

由於你的來信並未言明投資的型態,是合夥?還是組織公司?因此我只能說個大略,希望對你小有助益,若需進一步的規劃,請再來信。

敬請讀者注意,所有本網站文章中的意見,僅供參考,皆不能取代專業律師、會計師與加拿大政府認可的移民顧問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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