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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朱小燕女仕已退休,因此,不再接受移民及稅務相關問題詢問。

如果您有加拿大居民和非居民相關稅務問題,您可閱讀精華文章: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3/12/blog-post_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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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30日 星期三

加拿大境外收入報稅問題


讀者來信:

Hi Daisy,

無意中瀏覽到您的個人網頁,正好有個稅務問題想請教。非常感謝!

我和我太太都是加拿大移民,去年我到美國工作,並在美國買了房子。現有如下問題:

1. 聽公司稅務顧問說,我在加拿大隻需申報在加拿大境內的收入,在美國申報全球收入。這是否意味著在向加拿大報稅時不需要告訴加拿大稅務局任何在美國的收入?我是否需要向加拿大申報境外財產(在美國的房子等)?

2. 我太太不工作,她是否能分別以兩地稅務居民的身份在美加兩地報稅?

萬分感謝!

Frank (July 04, 2005)


朱小燕回覆:

Hi, Frank:

美加稅法不一樣, 加拿大居民是要根據全世界所得申報的, 因此目前你必須認定你是加國居民或不是加國居民, 這可能要根據美加稅務協定來作 tie breaker.

請你在美的稅務專家查看以下加拿大稅法開宗明義的一章的一二三節, 並參照兩國稅務協定. 這是有關國際稅務的問題, 請他做點 research, 這不是任何會計師都知道的領域.

至於你的夫人, 與你情況相同, 必須先知道你們的身份是否為加拿大居民才行.

在這同時, 請考慮你五年後要更換楓葉卡時所面臨的問題, 究竟你是哪國居民?

我因人在加拿大, 不知你的全部情形, 只根據 piece meal 的資料表達意見, 怕有不周之處, 恐無法作進一步協助, 但你只要請你在美的稅務顧問根據上述所提做點研究, 應當可以找到答案.

請不要怕提問題請對方回答, 因這對你頗有影響, 也請他將 research 的資料提供給你過目,要有根有據才行.

謝謝來信, Good luck!

Daisy

敬請讀者注意,所有本網站文章中的意見,僅供參考,皆不能取代專業律師、會計師與加拿大政府認可的移民顧問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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