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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4日 星期四

黃任中逃稅漏稅還是避稅? 或僅止是稅務規劃?


網友:請問黃任中逃稅漏稅還是避稅?或僅止是稅務規劃?Has he committed Tax Evasion or Tax Avoidance or just simple Tax Planning?

回覆:

最近股市聞人黃任中在病榻上銜淚喊冤,說他不曾逃漏稅,這事非但不見朝野人士表態,連財稅界的學者專家們也三緘其口,令我十分不解。

黃聞人喊冤有理,還是陳青天拍賣他的古董有理,或許因為這個題目十分冷門,而黃聞人往日行逕招搖,不敢恭維的人居多,因此他在病榻上陳述的議題才無人過問,何況在台灣民主自由喊得喳喳響的今日,民眾探討各類光碟的興趣,遠遠超過了對納稅人權益的關壞,卻是不爭的事實。

我對聞人的一些軼事素來不感興趣,但對他這次漏稅而引發的爭議,卻如刺哽喉,不吐不快,大約是Once an auditor always an auditor 的原因吧!?不過必須申明,我對本案的細節一無所知,寫本文的動機不過是借他山之石而已。 我的看法既不代表聞人,更不代表台灣官方,最多只能歸於公眾論述,若有評論不當之處,不勞任何一方為我扣帽子或大加撻伐。

何謂真民主 乃政府及人民都尊重國家的法治。 政府執法要具公平性與一慣性,才能使人心服口服,而人民也當不踰矩,遊走在法律許可的框架內。

當年我服務於加拿大國稅局,先後擔任逃漏稅及反避稅單位的資深稽核,及部門主管時,若叫我涇渭不分,那可不成,因為這會有損專業形象,因此在引用稅務條文時,一些也不敢馬虎。律師公會的的代表就為這曾對國稅局長說,Daisy(我的英文名)is the toughest but the most reasonable auditor。而站在納稅人立場,我也是誠實申報所得,以求心安。或許你會問,不納稅良心也不安? 當然,不信請看下面這則故事。

有個納稅人寫信給加拿大國稅局,並附上支票一張說,這一百元是我的欠稅,我因良心不安,晚上睡不著,因此寄上支票請你查收,若以後我仍不能入睡,我會再將其餘的一併寄來。

在民主先進國家中,只有呆頭鵝才不做稅務規劃,尤其是大生意人,他們的規劃可說是五花八門,包括即將上任的加拿大新總理,就用海外信託的稅務條例,節省了不少稅金。非僅入此,美加法院也都肯定納稅人有節稅的權利,政府更認定納稅人的人權不容迫害。合法節稅是人權,因此政府從不輕易將節稅規劃(Tax Planning)視為逃漏稅,即使在某些積極規劃時,納稅人打倒了立法精神或規避了法律條文(circumventing the law)時,也最多以避稅(Tax Avoidance)認定,而不是逃漏稅(Tax evasion)。

若在加拿大, 黃聞人被指Evasion,應屬刑事案件,刑事案件舉證責任在政府,政府必須提出毫無疑問的下列證據才能提起公訴;

1.黃聞人有偽造文書的文件證明;
2.黃聞人有隱瞞收入等實情文件證明;
3.國稅局握有黃聞人蓄意逃漏稅的動機的文件證明;
4.黃聞人傷害了政府。

缺少其中任何一條,都不能在法庭上取勝,因此辦逃漏稅的案子,不是根據承辦人員的看法而已,是要有強烈證明的。一般來說,在辦案過程中,受過高度訓練的稅務人員,要做很多工作,包括surveillance。當年跟監時所發生的趣事,在我過去發表的文章中都已說過,現在只討論些當下嚴肅的議題。

若是加拿大國稅局勝訴,判刑確定後,為了教育社會大眾,立刻發新聞,各媒體也都十分配合,以收殺雞儆猴之效。這做法在70 年代非常頻繁,可是到了90年代,這社會教育已收到了巨大成效,迫使逃漏稅的單位不得down size,倒是Tax Avoidance 的案件大增,國家越先進,Avoidance的案子便會越多,因為政府重視人權,容許人民做稅務規劃。

何謂Tax avoidance? 其實便是Aggressive Tax Planning,與 Tax evasion 不同,屬民事案件,這是由政府績納稅人雙方各自引用稅法條文,將自己的看法攤在陽光下,各自舉證,經法庭判定勝負。

黃聞人長相雖不怎麼,卻有那麼多漂亮妹妹隨侍左右,羨煞許多男士是可理解的,但陳青天及他麾下諸紳士,決非那種會眼紅的人物,也絕非亂扣帽子的鼠輩,既然如此,為何黃聞人被認定逃漏稅(Tax evasion),而非節稅(Tax planning)或Tax avoidance 呢? 或許陳青天與他麾下立場是對的,那麼我建議大可利用這良機,為社會大眾來次機會教育,讓大家瞭解並作為警惕,如今連酒後不駕車都加以宣導,為何這麼重要的議題卻不重視呢?

另一項令我不解的是,黃聞人是被法院判定為逃漏稅才成為階下囚的? 還是未審先判? 若是前者,他罪有應得,但若事後者,我不免為台灣的民主擔憂。

一個民主先進國家,是個容許納稅人合法節稅的國家,是個絕不在青紅皂白未分明之際,就將民事節稅與刑事逃漏稅混為一談。在加拿大Evasion 可有牢獄之災,並被罰款,但Avoidance 多是不坐牢的。因此當初黃聞人突然入獄倒真嚇我一跳,如同當年我拿了聯合國的錢去北京幫助建立稅務制度時,聽到他們有的稅務人員竟將Evasion 及Avoidance 混為一談一樣,而那時在大陸Avoidances 是可判死刑的。

敬請讀者注意,所有本網站文章中的意見,僅供參考,皆不能取代專業律師、會計師與加拿大政府認可的移民顧問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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