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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朱小燕女仕已退休,因此,不再接受移民及稅務相關問題詢問。

如果您有加拿大居民和非居民相關稅務問題,您可閱讀精華文章: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3/12/blog-post_18.html

提醒您,因本部落格自2015年7月起不再更新,無法保證這些文章中所提的符合加拿大最新法令與政策。請自行另尋其它管道獲取最新相關資訊。

2012年10月29日 星期一

請教朱小姐關於移民加拿大


朱小姐您好:

有一移民加國之問題想請教您。

我本身尚在台灣唸大學(23歲),為獨生女亦是單親家庭,唯一的母親(54歲)患有青光眼,無法工作並且因為眼力不佳,生活都需要有人照護,因為有很多親戚都已是加國公民,想為母親辦理依親,讓他去國外較有親戚可以照護,我可以心無旁鶩地專心繼續在台灣的學業,想請教您以下幾個問題:

1.我母親的媽媽(80歲)、母親的姐姐(60歲),兩著均是加國公民,是否可以為我母親辦理依親?

2.母親的健康情形不佳(青光眼),若申辦依親,成功率是否不大?

3.據我所查資料,移民申辦須先再加國住滿一年,想請問以我母親的情況而言,加國簽證最長可給多久時間?

謝謝朱小姐,真是感激不盡:)

Alice
October 10, 2005

朱小燕回覆

Dear Alice:

您提的問題比較特殊, 希望能藉著這問題, 也能幫助其他網友.

在下列情況下, 才有可能是加拿大親友為令堂辦理依親:

在加拿大的贊助申請人, 必須在加國沒有父母,子女, 夫婿, 兄弟姊妹, 侄兒侄女或孫兒女, 或叔叔, 舅舅, 姑姑, 姨媽 等, 才能為一位親人提名, 而這親人的年齡大小不居

因此, 您的第一個問題的回答是不行.

至於第二個問題, 青光眼不構成加重加拿大醫療負擔的要件, 因此不會造成申請失敗的理由, 若是失明, 就要看他能不能照顧自己等情形而定.

第三條您的了解是不對的, 沒有住一年才能申請的規定, 一般 visitor visa 可能有效期為六個月, 但入境時, 移民官可能只給住兩個禮拜就得處境, 每人情況不同.

謝謝來信.

Daisy
October 11,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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