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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朱小燕女仕已退休,因此,不再接受移民及稅務相關問題詢問。

如果您有加拿大居民和非居民相關稅務問題,您可閱讀精華文章: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3/12/blog-post_18.html

提醒您,因本部落格自2015年7月起不再更新,無法保證這些文章中所提的符合加拿大最新法令與政策。請自行另尋其它管道獲取最新相關資訊。

2012年7月24日 星期二

請問能否提供兩項服務


張小姐﹐

感謝你的網站的存在﹐為很多人解答了好多疑難。

問題1 --

我今年35歲單身﹐從1995年大學畢業到現在一直沒有正式工作過﹐生活無憂﹐家裡可以支持我的日常開支﹐只賺過最高每年4000-5000加幣的收入﹐教彈鋼琴。2000年以前一直有以『自顧﹐低收入』這樣的條件報稅﹐每年都退回198加元的GST。後來聽說﹐像我這麼低的收入的人根本無須每年報稅﹐甚至可以幾年才報一次。於是我從2000年稅季到現在都沒有報過稅﹐反正我每年都賺不夠納稅條件﹐也不太在意退款的198元。從2002年中開始從溫哥華回香港生活﹐由於跟爸爸媽媽一起住﹐就更不用工作了﹐並於2004年報讀碩士﹐一直沒有收入﹐所以想沒有必要報什麼稅了。但現在已經回香港4年了﹐目前是還沒工作﹐整段日子(2002中-2006都沒有工作或其他投資收入﹐2002上半年也只賺過大約2000加元)。我這種無收入人士究竟還須要報稅? 需要補報嗎(2000-2006)? 補報的手續我不瞭解﹐您能提供這方面的服務嗎?

問題2 --

我剛剛在香港唸完音樂科文學碩士﹐將來『有可能』會找到一份好的工作﹐但我人又不住在加拿大﹐應如何避免交雙重稅的問題﹐將來我要怎麼做﹐才可以避免在海外工作期間﹐還要交稅給加拿大政府? 您能幫我辦理什麼手續之類的嗎

收費方面﹐請來信告知﹐感謝不盡。
假如您不能幫我辦理﹐請把我轉介到適合的人選好嗎?

Amy

朱小燕回覆

Dear Amy:您好!

1. 加拿大稅法是說, 若您收入不到納稅標準, 就不需報稅, 自然也拿不到的收入戶應當得到的GST 退稅. 照您這樣說, 別說收入不到納稅標準, 因為您會香港後, 歸期遙遙, 已成為非居民, 沒有交稅的義務了.

我已退休, 此專欄是服務性質, 雖然承許多網友厚愛, 但'我不提供收費的服務.

2. 您是公民嗎? 即使是公民, 長久不住加拿大, 將來換護照時, 可能有困難.

您沒有稅務的問題, 有的是居民或更換護照的問題.

謝謝來信, 上帝祝福您

Daisy
November 4,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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