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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朱小燕女仕已退休,因此,不再接受移民及稅務相關問題詢問。

如果您有加拿大居民和非居民相關稅務問題,您可閱讀精華文章: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3/12/blog-post_18.html

提醒您,因本部落格自2015年7月起不再更新,無法保證這些文章中所提的符合加拿大最新法令與政策。請自行另尋其它管道獲取最新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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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 星期二

★★★加拿大居民與非居民稅務精華文章★★★

由於有許多網友對加拿大居民及非居民稅務問題常有不解,之前朱女仕已寫過許多關於這方面的文章及回答相關問題。

本篇特別整理相關文章供各位網友參考。

希望能協助網友解除疑惑。

您上當啦之一!【回網友稅務問題】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3/04/hi-daisy-200103.html

您上當啦之二!【回網友稅務問題】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3/04/blog-post_22.html

再談 「加拿大居民 VS 非居民」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3/08/vs.html

再談「視同非居民」(DEEMED NON-RESIDENT)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com/2014/04/deemed-non-resident_23.html

取消居民或公民身份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3/05/blog-post.html

您還是加拿大居民嗎?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3/06/blog-post.html

如何決定您的非加拿大居民身份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3/06/blog-post_28.html

公民 VS 居民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4/03/non-resident.html

修改公民法法案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4/06/blog-post_22.html

網友提問:離境稅疑問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5/05/blog-post_7.html

網友提問:加拿大工作報稅問題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3/09/blog-post.html

網友提問:非居民稅務問題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3/09/blog-post_17.html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4/11/blog-post.html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4/11/blog-post_6.html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5/05/blog-post_13.html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5/05/blog-post_23.html

加拿大移民及稅務問答集錦 (朱小燕 Daisy Chang): 網友提問:加拿大全球稅的疑問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4/09/blog-post_20.html

網友提問:雙重居民的稅務問題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3/12/blog-post.html

網友提問:回流加拿大相關問題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4/03/blog-post_6.html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3/11/blog-post_26.html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3/04/blog-post.html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4/09/blog-post_19.html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4/09/blog-post_20.html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4/10/blog-post_82.html

關於「牛奶金」的相關問題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5/05/blog-post_18.html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search/label/%E7%89%9B%E5%A5%B6%E9%87%91

夫妻離婚或分居相關稅務問題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search/label/%E5%A4%AB%E5%A6%BB%E9%9B%A2%E5%A9%9A%E7%A8%85%E5%8B%99

技術移民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search/label/%E6%8A%80%E8%A1%93%E7%A7%BB%E6%B0%91%E4%BF%AE%E6%B3%95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search/label/%E5%8A%A0%E6%8B%BF%E5%A4%A7%E6%8A%80%E8%A1%93%E7%A7%BB%E6%B0%91



浴火重生

古人說, 知錯能改, 善莫大焉! 若網友中, 有犯了加拿大逃漏稅的朋友, 請聽我的分析, 並考慮我的建議. 為甚麼我會寫這篇文章呢? 主要是目前政府決心抓逃漏稅, 可也網開一面, 鼓勵自首 (The Voluntary Disclosures Program) , 而這些納稅人會享受優待, 這就是國稅局說的 「給人第二次機會」 。

若是您屬於需要第二次機會的, 就請聽我下列分析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4/10/blog-post_29.html

站長 Wayne

2015年3月11日 星期三

網友提問:新移民加拿大報稅一問

朱小姐您好,

有關加拿大報稅的問題想請教您,懇請您撥空替我們解惑。

我太太,小孩跟我三人去年九月landing,在加拿大待了兩週,期間取得了社會保險號碼,並辦了一個共同帳戶,存了5000元在戶頭內,之後就回台灣工作,至今沒有領取任何福利金與利息。

從您的文章了解到我們屬於居民身份,因此今年四月有義務申報全球海外所得稅,我們的疑問是:
1. 台灣五月才報稅,我們如何在四月申報加拿大所得稅時提出台灣報稅紀錄或可抵減的憑據呢?
2. 台灣報稅金額與健保費是如何抵減加拿大所得稅呢?
   --》是只要台灣有報稅紀錄,以加幣計價,加拿大那邊就免繳?
   --》還是將台灣報稅金額用加幣計價,再扣掉加拿大那邊的利息收入,只要大於零就免繳?
   --》還是將台灣的所得以加幣計價再用加拿大的稅率計算,最後再減掉我們在台灣已繳的稅?
3. 最後,要附上什麼樣的證明呢?

主要就是上面三個問題,感謝您。

BRs
James

2015年3月2日 星期一

網友提問:有關台灣陪讀父母稅務問題

朱女士您好,

-我們全家都是拿台灣護照,沒有申請移民
-2014 年8月帶2小孩到加拿大唸書 各為 grade 7 and grade 3
-父母拿的是 一年TRV 小孩是學生簽證一年
-出發前從香港開立加拿大銀行帳號,到加拿大後都是從台灣匯款過去
-小孩沒有請領加國補助

2014的問題是因為 收到銀行利息 5000元的 T5 開始
(T5 上面沒有 SIN code ) 所以我們去找 Tax consaltant

我們被  Tax consaltant 告知
因我們有 Significant Residential ties (配偶跟小孩在加)
不管2014是否住滿183天, 都需報稅與上稅我們夫婦倆全球的收入

另外,因台灣與加國沒有租稅協定(tax treaty) 台灣收入部份是要雙重上稅的
更因為我們沒有SIN code 無法有 tax credit

請問真的是這樣的嗎?

2015年的問題
我跟先生因有事都無法住滿 183 天,
只能輪流帶小孩(先生的姐姐在加國)
也沒有再續TRV的打算
小孩一樣拿學生簽證
銀行帳號錢已用來購買房屋自住
一樣沒有申請移民

請問我們一樣會因此跟 2014 年一樣
會因小孩與配偶在加國,
同樣被認定要報稅, 而且需全球課稅 沒有 tax credit 嗎?

未成年 12 歲以下小孩, 在加母親一定要陪同嗎?
父親回台灣, 母親離境幾天也不行嗎?

渴求您的回覆

感謝

Simone

2015.02.27

2014年9月20日 星期六

網友提問:加拿大全球稅的疑問

朱小燕女士:

您好!看了您在網上的許多文章,佩服之至,即專業又公正,條理清晰,分析透徹,因不謀私利,無私奉獻,讓人倍感尊敬。

以下是本人多年擔憂的情況,請朱女士指點迷津。

一、我在1996年移民加拿大BC.省, 連續住到2000年取得公民身份,隨後返回台灣直到現在,由於本人英文有限,當時訊問過中僑,但他們的解釋並不全面,所以我一直未辦理非居民的切割手續,直到看了您的介紹,才知道要填(NR73)這一表格,及放棄一些東西,我也一直未報全球稅。我在加國還保留以下物品: a.工卡 b.駕照 c.醫療卡 d.提款卡及銀行戶口,e.銀行保險箱,以外全無。父母尚住在溫哥華。

     1、從2000年回台後我有固定工作,如現在補稅會被追多少年?

     2、台灣的所得稅可以抵扣嗎?是否要經過會計師申報加國政府才會認可?

     3、當非居民返回加拿大定居,如何才能恢復居民的身份,應如何做,有什麼條件及制?

             例如:

        a. 入境是否要辦簽證?

  b. 駕照是否要重考? 等等

4、我現在還收到退稅款,像我長期住在台灣是否要通知國稅局停止付款,我並非為了這些退稅款,只是不知道應該怎麼做。

二、我太太一同和我在1996年移民加拿大,短暫居住後即返台,1996-2000年期間只有少數時間住在加拿大,五年內未住滿二年,還好能順利更換楓葉卡,我在2000年取得公民資格後就回流台灣,我太太從2000年後就一直陪我住在台灣,她也一直未報境外稅,她在加國所保留的物品很少,只有a.工卡 b.醫療卡 c.提款卡及d.銀行戶口。其它全無。

1、如果現在取消a.b.c.d.及填報NR73 表格,是否自動成為非居民? (可否保留一個聯名支票戶口及提款卡?)

2、境外稅有什麼項目可以抵扣? 比如:

   a.我太太在台灣的父母

   b.學童的學費及安親班費用

   c.私人保險費

d.住在加國的父母可否抵扣所得稅,他們有領取老人金,等等。

3、2016年開始是否取消海外所得免稅額?

4、是否和有公民身份的另一半共同住在境外,也可計算入住在加國的時間? (因她還未入籍),同時,可否累積成入籍加國所需的時間?


三、現在台灣有自用公寓和自用轎車各一,都是我太太名下。其它資產不足10萬加幣。

1、如她幾年後定居加國,恢復居民身份,台灣的房產售出後要向加國報稅嗎? 怎麼計算?

2、這筆資金從網路銀行轉來加國會否扣稅?

3、每次匯入加國銀行多少金額才要扣稅?

四、我們倆夫妻的薪資所得在2013年共約加幣6萬五,有倆個未成的女兒和我們同住,可否麻煩朱女士幫忙估算一下我們每年要補繳多少稅?

不好意思,由於稅法煩複,故有太多的疑問,煩請朱女士在百忙之中於以解答,感激萬分!

祝 : 身體健康,平安幸福!

Danny

2014年6月22日 星期日

修改公民法法案

加拿大移民部修改的公民法案 BILL C-24,   已被正式認可,  而這法案的兩大目的如下:

- 防堵偽造文書與國際恐怖組織;
- 取銷違法者加拿大公民身份;

今年六月十一日移民部長亞歷山大說,  任何人若僅只具有加拿大國籍, 就不會因判國罪, 間諜罪或被認定為恐怖分子而喪失加拿大的國籍,  維獨那些具有雙重國籍的人士, 犯了上述罪行中的一項, 才會受到影響, 因為加拿大有義務不製造 “無國籍人士". 他還說, 取得加拿大公民資格的同時, 國家在賦予這些新公民權利的同時, 也要求他們以遵守法律為義務。

目前的司法程序, 是 任何人若因偽造文書或誤導政府官員, 而取得公民身份,一旦被發現, 就可能會被取銷公民身份, 不過當事人可因此而到法院申訴, 要求法官裁決. 然而現在第Bill C-24條款, 卻付與部長極大,  “沒收公民身份” 的權柄.  雖然許多人認為這新立法沒甚麼不對, 但法學界卻說,  不行, 非 向這立法“挑戰"不可!

2014年4月23日 星期三

再談「視同非居民」(DEEMED NON-RESIDENT)

前不久, 有位 JUDY 網友來函, 討論關於永久居民與非居民的問題。

一看來信內容, 就知她是位遵守法律, 卻與我一樣, 也是位有興趣在合法的範圍內, 為自己少繳點稅金的人, 因此才想作「稅務規劃」。一般說來, 作稅務規劃都是些專業律師與會計師的事, 但有時納稅人自己也找到了竅門, 當然不妨自我規劃一番, 只是並不容易, 因為納稅人非僅要了解稅法的相關條文與法庭判例, 還須了解立法精神, 這樣解釋起法令來, 才萬無一失。

一般說來, 非居民沒有向加拿大納稅的義務, 因此自不在本文討論的範圍; 而學生或外國來的臨時工作人員, 屬於「暫時居民」類, 也不在此討論。本文討論的, 是針對那些自稱的「非居民」, 須要向加拿大納稅嗎?  那就是 JUDY 來函的重點。

根據加拿大稅法條文, 加拿大居民要依全球收入納稅(當然也能依 TAX CREDIT 的辦法, 扣減已繳交給其他國家的稅金)。於是 JUDY 問了一個居民 V.S. 非居民的問題說:「若是配偶不住加拿大, 就成了非居民, 因此就不用依加拿大稅法納稅了, 對嗎?」

2014年1月24日 星期五

網友提問:加拿大非居民稅務問題

朱女士您好:

我因父親過世,於2013年一月回台與母親同住,在加拿大沒有任何資產及親人,亦無收入,僅有一銀行帳戶,定存利息不足百元,我打算不再申報2013的稅,是否正確?

另外,母親準備將部分房產過戶到我名下,價值會超過10萬加幣,我是否須向國稅局申報海外資產?

謝謝指教

補充個人資料:

我已在2000年取得公民。再則,我去年離開多倫多時,有換領駕照,但沒有換領健保卡。
因此,我在2013 未切斷的連結,就是"駕照"以及"銀行帳戶",還有"Bell 手機"處於停機保留號碼的狀態三項。

由於從您的文章中看到,國稅局對於不同案件的居民認定當然採取對他自己有利的認定標準,我還是在請您確認我是否理解有誤:

1. 2013 應該依 "非居民" 申報稅務,雖然銀行利息只有不到100元。
2. 我是否應該在我母親將房地產轉到我名下之前,回多倫多一趟,歸還駕照,並且關閉銀行帳戶和手機?
   如此,我在2014及以後,就無須填報在台灣的受贈資產。

煩請再次撥冗賜教

Wang

2013年10月16日 星期三

網友提問:關於牛奶金

朱小燕女仕您好:

我和先生在臺灣結婚,後來全家移民加拿大。先生取得公民權後馬上回臺灣。我和先生辦分居,他沒有報稅,我可以取得牛奶金嗎?

另外,我朋友領取牛奶金後,發現她先生漏報所得,她事前並不知道,那會影響她的牛奶金嗎?

謝謝 !!!

懇請給予解答,謝謝!

敬祝

平安

晚輩 玲 敬上

2013年10月13日 星期日

網友提問:加拿大稅務問題

Dear Daisy,

本人於2007年初回來台灣就業。但仍留有銀行帳戶信用卡、房子等在加拿大。

在這之前的10年每年都有按時報稅。回台後就沒有繼續申報加拿大稅務。

現在有了下一代,過幾年想回流加拿大。看了您的網站資訊,將來回加拿大應該會有稅務的相關問題。

想請您建議我目前應該準備哪些事項或是有什麼應該可以先做的?

謝謝您的幫忙。

Best,
Tere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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