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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朱小燕女仕已退休,因此,不再接受移民及稅務相關問題詢問。

如果您有加拿大居民和非居民相關稅務問題,您可閱讀精華文章: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3/12/blog-post_18.html

提醒您,因本部落格自2015年7月起不再更新,無法保證這些文章中所提的符合加拿大最新法令與政策。請自行另尋其它管道獲取最新相關資訊。

2013年4月22日 星期一

您上當啦之二!【回網友稅務問題】

Daisy,您好:

發現您在部落格上協助加拿大移民稅務問題的解答,如獲至寶。

只是時間有點侷促,冒昧盼您能撥冗解答,以期在報稅前有個方向,在此先致謝。

筆者2007年4月取得加國國籍後,返台居住,以soho為業,收入並不固定。因為對報稅法規所知有限,不知道可以申請非稅務居民。因此,從07年至今,借朋友的地址報稅,都是台灣填表寄去加國,再委人轉寄。因擔心報稅的收入偏低,增加查核機會,為免除麻煩,所填寫的報稅收入其實都較實際所得為高(且收入未達需繳稅金額)。而稅務機關的退稅支票也從未領取。

這段時期中,除2011年間回加國探望友人10天,其餘時間都不在境內居住。日前收到稅務機關查問2011年的收入來源,最近因上網查詢,才知道可以申請非稅務居民。問題是,已多年不居住加拿大,卻年年都以居民身份報稅。

然而,心想一次將事情交代清楚,連帶申請非稅務居民,可是又擔心牽連出更多問題,包括借朋友地址報稅,會不會讓友人產生新的困擾。為此進退維谷。因法規不熟,實如無頭蒼蠅,還盼能傾聽您的建議,來釐清可行的方向。不勝感荷!!

祝 日安

Michael

您上當啦之一!【回網友稅務問題】

Hi, Daisy,

我是加拿大公民, 2001/03從加拿大到美國工作, 後來美國經濟不景氣, 也沒辦法在美國上班, 就回到台灣. 在2011/07又回加拿大, 但在以前一直未申請”非稅公民”, 直到2012才在加拿大工作, 2013收到T4 也只有9千元加幣收入.
問題如下:

1. 我是2012收入過低的人嗎? 是否我必須填寫稅表的人嗎?

2. 如果我必須填寫稅表的人, 本人最擔心的是,如果加拿大政府因為我沒有2001申請非稅務居民, 所以要我補交全球收入的稅收, 那就是一個問題了. 如何處理呢?

3. 我加拿大朋友, 每7年報稅一次 (T4, etc), 因為加拿大朋友有一份正職, 但也想發展其他自己的副業, 說可以節稅較多, 我也想這樣做, 是否會把我的情況搞更複雜?

Please advise at your earliest convenience.

Thanks so much.

Jessie

2013年4月12日 星期五

第一次加拿大報稅

小燕姐,妳好:

因為資訊太多,有小問題想跟您確認一下。

1.我們全家是2012/06報到,到今天未滿一年,所以海外資產(很單純,只有存款跟房子,但有超過10萬加元) 是否還不用申報?

2.目前我們都尚未有加拿大的收入,但因海外資產所衍生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一樣要報在收入這一項裡嗎?

3.如果在臺灣的房子在近期會賣掉,錢想匯進加拿大買我們在這裡的第一間房子,有什麼要事先注意的,那到2014/4月,我還需要申報這筆已賣掉的資產嗎?

非常謝謝妳的協助

賴小姐

2013年4月8日 星期一

回流加拿大的稅務問題

朱小姐妳好.

在網上找到你的BLOG, 想請問一下回流加拿大的稅務問題.

我在 2000年時返回香港找工作, 在 2010年在香港結婚 (太太並非加拿大公民) .

現在想和太太返回加拿大, 但不清楚要否補交回入息稅, 和怎樣計算.

謝謝.

Regards,

Cheng
Monday, April 1, 2013

失去公民身份與2009 年更新的加拿大移民法 (回答讀者提問)

Dear Mr. Lee:

讀來信, 得知兩位老人家身體不好, 為人子女, 自當以孝敬父母為重, 這不正是我們的古訓所說: “父母在, 不遠遊.”嗎? 但現在年輕人能做到孝敬父母的已不多了, 您是例外, 願神加倍祝福您.

加拿大公民法自2009 年四月十七日, 又有了新的修訂, 為了維護 加拿大價值”, 國會就修法簡化條文, 限制承襲公民身份, 只能衍生到第一代海外出生的公民子女, 換言之, 若祖父母是加 國公民卻不居住加國, 雖然他們不在加拿大出生的子女還可承襲加拿大國籍, 但此優惠卻不能傳到孫輩.

這新法的實施,與您三年不回加拿大無關,不會因此取消您的公民身份, 但與您的後代有關也與1947 年後在加國出生或入籍, 又失去國籍的人士有關,在此同時, 下列人士,將因新法而失去國籍: 


2013年3月11日 星期一

自家公司的便宜佔不得

             多年前, 當我還在溫哥華國稅局當一名小稽核時, 有天, 一位來自土耳其叫鍋料的同事, 與我們來自匈牙利叫裹辣雞的組長 耳語後, 就聽組長大聲說: “ 又一個秦客案件?   我看還 不如成立一個專案小組,專門用來擒拿逃漏稅的 秦客!”     

           為了不願多事, 我裝聾作啞, 低頭寫自己的報告, 告訴自己, 惹不起, 躲得起.

誰想 鍋料竟不饒人, 大聲問: “ 黛絲, 妳聽到組長的指示了嗎?”

           但我還希望息事寧人, 就裝傻到底 地說: “ 沒聽到!”

           ‘鍋料就大聲將組長那話宣告一遍,  逼得我這傻 不得不繼續裝下去,   只好再問一句 “  甚麼叫 秦客? ”

 於是, 全組哄堂大笑, ‘ 鍋料竟笑得上氣不接下氣地問連這都不知道?  ‘秦客不是你們中國人的別名嗎?    

2013年2月22日 星期五

在教堂裏躲貓貓

二十三歲的“捨得加碼”, 沒有非法入境, 卻 因被認定為販毒慣犯,  加拿大就決定將他掃地出門,  但問題來了,  他托父母之福, 原籍雖是撒瑪黎亞,  卻從未在那國家呆過,  甚至也沒去過那裏,  嚴格說來,  他是個無國籍的人,  因為他出生在沙烏地阿拉伯,  卻是個在加拿大受教育長大的難民.

事實上,  像他這樣的加拿大撒瑪黎亞青年,  有人稱為 “失落的一代”,  由於大多都走上銷售毒品的不歸路, 喪亡不少, 過去五年來, 在亞伯達省就有二十多人遭到殺害,  因此有人就說撒瑪黎亞人是雪的兒女( Children of the Snow),  意思是說他們四不像,  既不像撒瑪黎亞人,  也不像加拿大的白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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