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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朱小燕女仕已退休,因此,不再接受移民及稅務相關問題詢問。

如果您有加拿大居民和非居民相關稅務問題,您可閱讀精華文章: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3/12/blog-post_18.html

提醒您,因本部落格自2015年7月起不再更新,無法保證這些文章中所提的符合加拿大最新法令與政策。請自行另尋其它管道獲取最新相關資訊。

2013年10月24日 星期四

網友提問:稅務問題請教

致 朱小燕 女士台啟 :

本人 Tony ,早前有緣拜讀閣下文章「 怎能一走了之 」 後,對於打算明年回加定居的我;當下心頭涼了半截。

我於1992年移居加國多倫多市,亦年帶同香港女友結婚,可惜其未能習慣他邦生活而堅決回流,當我獲得公民身份後,在1997年4月取道美國,探望紐約朋友後於5月返抵香港;可惜走前什麼申報都沒有做,然而貧病夫妻不到半年便勞燕分飛!幸得父母及現任妻子全力協助,現尚可算為小康。曾於2005年到溫哥華探望姐姐,入境時關員問我會否作長期居留,我否定了。

現時身邊只有SIN card ; 保健卡,但回港後從沒使用,車牌早已過期,至于戶照,曾在香港加拿大領事館更新兩次,銀行有兩個與前妻的聯名戶口,但都只餘十元八塊, 至於房屋及汽車亦早已買掉, 曾有一間用當時房子作地址登記的清潔公司,可笑是只做了一宗生意。
目下香港政治教肓瘴氣薰天,為了給兩小孩子有良好的成長土壤!所以打算明年到溫哥華定居。

現有問題請教  閣下:
1. 以我現時情況、明年返回加國後,會否被追回在香港的入息稅呢?
2. 聽說回加時帶回的第一筆款項不用打稅;這是真的嗎?
3. 若是真的又該在何時向稅局上報呢?
4. 妻子為要照顧年老母親,打算每年往返兩地數次,所以暫時不申請入籍、這可以嗎?

最後的是,因本人資金不多,現計算只能足夠給孩子讀書,若是要給打稅的話!真不知如何是好了!希望  閣下能給予指點,甚或給以介紹稅務顧問。謝謝!

祝愿   主恩滿溢
身體安康
                                       晚輩
                                               Tony  敬上




Dear Tony:

謝謝來函, 您的情形與許多人相似. 移民來到一個新國度, 因各種情形或遭遇而回流是可理解的, 因為您是加拿大公民, 隨時可回來. 健保卡及車牌每年因沒交保費, 自然失效, 不去管它, 您是加拿大公民, 當然應當有護照, 加上為臨走前沒什麼產業需要處理, 因此

1. 離境前沒什麼需要做的, 理由如下:

- 自住屋, 漲價不歸公;
- 利用自住屋做點小生意, 也不妨礙 “免稅” 的資格.

2. 自離去後, 您已成為加拿大非居民, 過去在香港的收入, 不需向加拿大交稅, 因為您已切斷與加拿大的關係;

3. 這次您將帶回加拿大的款項, 是多年以”非居民身分” 在海外累積的, 為什麼要向加拿大上稅呢? 不是您說的什麼 “第一筆款項不用打稅”, 若再有人這樣說, 請對方將稅法翻給您看看, 在民主國家一切依照立法, 每條立法都有其獨特的立法精神, 為什麼第一筆款不要打稅呢? 是稅法還是移民法說的?

4. 妻子既已是居民, 若已在加拿大於四年中住滿了三年, 為何不申請入籍? 拿到公民身分有什麼不好呢?

5. 若是因她要經常離境, 返回加拿大時, 最好請醫生出證明, 解釋經常來回是為母病的原因.加拿大各政策一般說來都通情達理, 您的情形不會被刁難, 真正的問題是先想好, 回來後要如何就業或創業. 孩子前途要緊, 不要又來幾年再回流, 到時孩子已習慣加國這裏的生活, 不肯跟你們回去, 怎麼辦? 移民是個長遠打算, 求神代領您闔府未來的腳步.

願神與您闔府同在

DAI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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