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稅務方面的問題 想向您請教
我申請到McGill大學的Postdoc Fellow按照規定視為學生,要繳交國稅和魁北客稅
我的起薪是35000CAD,加上我是全家四口一起過去,兩個小孩老大12歲老二才2歲,請問非加拿大國民又有小孩,可以申請減免課稅嗎?
因為這份至少三年的工作得來奇妙,是我個人到 Montreal 開會順道參觀聖母大教堂後,所得到的機緣。當真是承蒙上帝的恩典,雖然我目前不是基督教/天主教徒,但當時外國遊客教我如何使用蠟燭替家人和兩個小孩祈福的感覺,讓我備感溫馨彷彿體內有一股溫暖堅定的力量充斥在裡面。因此我決定接受這份工作,同時評估全家過去的可行性,所以才會上網查詢稅務、小孩補助相關資訊,也因此間接看到朱小姐的網站,才敢寄出這封來自陌生人的信。
若有打擾或是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Fly
朱小燕回覆
Dear Fly:
您的問題, 是國際稅務的問題, 這類問題, 常常要根據兩國的稅務協定來決定如何課稅, 但因台灣與加拿大並無稅務協定, 因此就用不到所謂的 “TIE BREAK RULE",因此比較簡單,現詳述如下:
若是您有下列情形,您才可能不必納加拿大稅:
- 您在加拿大居留不超過 183 天;
- 您的薪資是由非加拿大居民支付;
- 而您的薪資不屬該非居民在加拿大辦公室的支付薪資義務;
您的情形因在一年內會居住加拿大超過 183 天,而您的雇主,又是加拿大居民 McGill 大學,因此您在這兩年內,將是加拿大居民,因此必須要申報加拿大所得,大學也會自您每月薪水中預扣稅金。
由於您闔府被視為加拿大居民,才必須依居民身份繳稅,在這同時,也當依居民身份享受福利,健保只是其一,您還可能申請 兒童福利(Canada Child Tax benefit) and 退還購物稅GST/HST credit 等。
兩個表格您可下載研究一下,Interpretation Bulletin IT-221 and Form NR 74. 另一個是 T4114(E) REV 13。
希望上述,對您有幫助。
祝福
Dai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