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要說的, 除了重申不要逃漏稅外, 也不可找些閉門造車, 自封山為王的 “稅務顧問” ,更不能睜隻眼閉隻眼地胡亂 “拜師”, 因為那樣會教你吃不了兜著走, 這絕不是危言聳聽, 若有質疑, 請看下面案例!
在我居住的小城中, 有對好為人師, 分別名為 “怕你失去” (Porisky) 與 “哭得” (Gould) 的同居男女, 數年前開門授徒, 教人如何免繳所得稅, 當然他與他的同居人兼事業夥伴, 非僅以身作則, 還自訂法律, 教人對抗 稅法, 因為該法將人民當成了奴隸.
不可思議的, 卻是 在21 世紀的今天, 在教育普及的加拿大, 這種謬論居然吸引了許多上流社會的人士 當他們兩位的學生, 參與並遵行這 “反奴隸運動”, 於是 就自說自話地拒絕繳納所得稅, 其中包括了懸壺救世的名醫.
根據加拿大麥克林 網站 去歲二月十三日消息, 美國十九世紀, 因拒繳所得稅而享盛名, 一位 叫Henry D. Thoreau的作家, 逃漏稅的結果, 到頭來, 也不夠只被關了一晚監獄, 或許因為這前車之鑑 , 就成了他倆敢斗膽挑戰稅法的動力. ( MacLeans.ca 由CHARLIE GILLS寫的一篇名叫Court: Dodging taxes isn’t ‘natural’)
國稅局發現, 根據該逃稅學校的營業紀錄, “怕你失去”與 “哭得”的 總收入超過了一百萬元, 另加六萬六千元沒有上繳的購物服務稅, 此外, 由於他們不僅自己違法, 還開門授徒, 教唆學生們逃漏稅等, 因此他們的罪行比一般逃漏稅嚴重, 除被罰鍰外, 入獄是免不了的.
但他倆怎樣說服學生們的呢? 這得感謝一項具有爭論性的文字遊戲.
他們說, " 人" 有兩類, 一種叫”自然人”, 一種叫”法人” , 只有 “法人” 需要付稅,假如到頭來 " 法人” 的財產也都轉移給 “自然人”, 那就連"法人" 也不必附稅了. 因此, 你自己決定, 目前收入要不要先從 “法人” 手中, 轉到 “自然人” 手中, 以避免繳交任何所得稅, 還是現在先讓 “法人”先納稅, 有遭一日, 待 “ 法人” 將錢付給 “自然人” 時, 才申請退稅.
雖然這爭議聽來十分可笑, 但信以為真的也不少, 害得加拿大國稅部不得不於前年秋天, 發表了資訊, 請納稅人不要聽信那樣的說法 .
在他二位的學生中, 有位牙科醫大名夏娃, 早將收入從 "法人" 轉到"自然人" 手中, 因此 當她被勒令補繳所得稅時, 她就以自然人可免繳所得稅的 "理論" 來爭辯, 結果法院沒請她的 “法人” 去坐監, 偏將夏娃於2007 年請到監獄裏蹲了18 個月, 因為法官說, 這種文字遊戲毫無依據.
最後, 法官判決說, "哭得" 女士 被處刑如下 (資料來源 BC Justice):
- 六個月有條件的徒刑, 及
- 補繳欠稅 $ 27,434.56, 另加最低額罰鍰, 也就是100%的欠稅金額;
至於 "怕你失去" 先生, 被判刑四年半減12 天, 除不稅外, 另加 罰鍰 $ 274,815.
此外, 根據2013年1 月9 日, Daily Brew 網站一篇Steve Mert 的報導, 另一位渥太華牙醫及他夫人, 也不該輕信那兩位 "稅務專家"的話, 以為自己可依法保護私人財產, 就拒絕被國稅局 "壓榨" , 這是她夫婦兩一輩子的辛苦積蓄, 怎能讓政府 "強取豪奪?" , 就公然拒絕申報所得.
目前他們夫婦二人被判在家坐牢 (under house arrest) , 這 算客氣的, 主要因為他二位沒與夏娃一樣 "妖言惑眾" , 況且她夫婦二人已臨近破產, 因為他們賠不出那30 多萬欠政府的稅金.
他們夫婦承認, 都是聽信了 "怕你失去" 先生和 "哭得" 女士的話, 才變得這樣淒慘. 他還告訴法官, 他們付了三萬一千多元代價給上述兩位 “專家”, 才學到這套”稅務規畫的技巧” , 不料竟是偷雞不著蝕把米, 如今後悔莫及.
但這對專業夫妻卻風度十足, 他們說, 一切不怨別人, 要怨就怨自己, 而他們的律師還上報庭上, 說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竟會上如此大當, 主要是因為愚蠢的原因(hare-brain scheme或 hair-brain scheme), 他們因被誤導而聽信了完全沒有成功可能的建議. (“ill-advised with no possibility of success. That is exactly what this is.” 資料來源: Free online dictionary)
這就是我奉勸各位誠實納稅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