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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朱小燕女仕已退休,因此,不再接受移民及稅務相關問題詢問。

如果您有加拿大居民和非居民相關稅務問題,您可閱讀精華文章: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3/12/blog-post_18.html

提醒您,因本部落格自2015年7月起不再更新,無法保證這些文章中所提的符合加拿大最新法令與政策。請自行另尋其它管道獲取最新相關資訊。

2015年3月11日 星期三

網友提問:新移民加拿大報稅一問

朱小姐您好,

有關加拿大報稅的問題想請教您,懇請您撥空替我們解惑。

我太太,小孩跟我三人去年九月landing,在加拿大待了兩週,期間取得了社會保險號碼,並辦了一個共同帳戶,存了5000元在戶頭內,之後就回台灣工作,至今沒有領取任何福利金與利息。

從您的文章了解到我們屬於居民身份,因此今年四月有義務申報全球海外所得稅,我們的疑問是:
1. 台灣五月才報稅,我們如何在四月申報加拿大所得稅時提出台灣報稅紀錄或可抵減的憑據呢?
2. 台灣報稅金額與健保費是如何抵減加拿大所得稅呢?
   --》是只要台灣有報稅紀錄,以加幣計價,加拿大那邊就免繳?
   --》還是將台灣報稅金額用加幣計價,再扣掉加拿大那邊的利息收入,只要大於零就免繳?
   --》還是將台灣的所得以加幣計價再用加拿大的稅率計算,最後再減掉我們在台灣已繳的稅?
3. 最後,要附上什麼樣的證明呢?

主要就是上面三個問題,感謝您。

BRs
James



Hi, James:

稅法規定依全球收入申報, 為什麼來信說申報所得稅時,要扣掉加拿大的利息收入呢? 難道銀行當你是加拿大的非居民, 而作了預扣稅25% 的動作?

現在回答您的其他問題如下:

1. 您應當有在台灣的收入及扣稅記錄, 因此, 您可根據那些記錄申報加拿大所得,  也就是填寫加拿大稅表,  依全球收入報稅; 

2. 申報所得稅時,不得口說無憑,必須提出記錄及各證明文件;

3. 加拿大稅法規定, 支付的健報金額不能抵扣;

4. 付給台灣健保金額, 也不能抵扣, 因為那是PERSONAL EXPENSES;

5. 既然加拿大居民是依全球收入申報所得, 因此, 在台收入, 請 依2004 年12 月31號那天兌換率計算, 而您已付給台灣的所得稅, 可在加國税表上依FOREGN TAX CREDIT 的方式抵扣 ;

6. 建議付上所有收據及扣稅憑證

謝謝來函!

Daisy



朱小姐您好:

真的很不好意思再度打攪您!

1. 新移民第一次報稅可以用電子報稅嗎?是否因沒有access code而無法用電子報稅?

2. 我們於去年九月底landing,是否只需要申報十月之後的收入?如果是,那我們FOREIGN TAX CREDIT要將台灣繳納稅額以比例來計算嗎?例如12分之3。

3. 如您所說,我將台灣的收入換成加幣後以加拿大稅率申報,並於FOREIGN TAX CREDIT欄位填入在台灣繳納的稅額;然而對我們來說,台灣的報稅制度有許多可以扣抵與減免的項目,且加拿大稅率比較高,勢必就代表了我們填入FOREIGN TAX CREIT的金額很有可能會少於需要申報的稅金;反過來說,是不是我們在台灣報稅時盡量不要抵扣,盡量讓台灣繳納的稅額較高,如此整體算起來反而有可能是比較有利的呢?

4. 台灣的保險(儲蓄險、醫療險、意外險)是否可以扣抵?

5. 台灣的托兒費是否可以扣抵?

6. 非加拿大居民的父母、祖父母、岳父岳母是否可以報撫養?

7. 因為全家landing後都回台灣,所以沒申請任何福利,但現在既然有繳稅,是不是該申請的福利都可以申請,例如牛奶金?

8. 是否有稅務居民與非稅務居民的區別?

9. 收據證明需要寄給加拿大聯邦國稅局嗎?還是只需要備查?


感謝您

BRs
James


Hi, James: 現在答覆您的問題如下:

- 您有SOCIAL INSURANCE NUMBER嗎? 若有那號碼, 為何不能在網路上申報所得呢?

- 答對了;

- 報稅應當是根據稅法走, 而不是根據您希萬節稅, 就自說自話. 台灣因與加拿大無稅務條約, 計算應納稅額, 會稍有差異;

- 你說的那些險, 都是PERSONALEXPENDITURE,不得抵扣; 

- 你太太上班嗎?若上班,可在她的加拿大所得稅表上抵扣;

- 他們若在加拿大住在加拿大你家中就可抵扣; 
- 什麼叫稅務居民?稅法上有這名詞嗎?稅法說,居民得繳稅;
- 有些收據要寄,有些收據可不寄但要備查. 

謝謝來函。

Dai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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