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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朱小燕女仕已退休,因此,不再接受移民及稅務相關問題詢問。

如果您有加拿大居民和非居民相關稅務問題,您可閱讀精華文章: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3/12/blog-post_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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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2日 星期五

在教堂裏躲貓貓

二十三歲的“捨得加碼”, 沒有非法入境, 卻 因被認定為販毒慣犯,  加拿大就決定將他掃地出門,  但問題來了,  他托父母之福, 原籍雖是撒瑪黎亞,  卻從未在那國家呆過,  甚至也沒去過那裏,  嚴格說來,  他是個無國籍的人,  因為他出生在沙烏地阿拉伯,  卻是個在加拿大受教育長大的難民.

事實上,  像他這樣的加拿大撒瑪黎亞青年,  有人稱為 “失落的一代”,  由於大多都走上銷售毒品的不歸路, 喪亡不少, 過去五年來, 在亞伯達省就有二十多人遭到殺害,  因此有人就說撒瑪黎亞人是雪的兒女( Children of the Snow),  意思是說他們四不像,  既不像撒瑪黎亞人,  也不像加拿大的白種人.

“捨得加碼” 應當於去年七月二十二日到愛門頓機場報到, 以便被 解遞出境, 連他家人都趕來機場送別,  可他卻不見了蹤影.  直到十月底, 有位 交通警察發現有輛車中, 乘客沒繫安全帶, 於是將車攔了下來, 但沒料到那 “捨得加碼” 也在車中, 可他聰敏, 警察問題他都對答如流,  若不是紋了花紋的手背瀉漏玄機,  他是不會被逮著的.  被捕後,  警方並未在他身上搜到毒品,  但在過濾了他手機資訊後, 就說他到現在還不斷與運送毒品的人聯絡.

十一月二號那天,"捨得 加碼” 獨自出庭, 無親人在場, 他也謝絕了律師代理, 大約是灰心了.  他穿了件藍色運動衫褲與白色球鞋, 上了腳鐐, 政府代表出庭訴落他的罪狀, 非叫加碼投降不可, 於是, 他就投降了, 挑戰庭上說,  我不介意回家, 但你們能我送回撒瑪黎亞去嗎?

顯然, 他承認撒瑪黎亞是他的國家, 或祖國.

眾所周知, 加拿大講究人道, 從不遣送人犯到一個不安全的國家去的, 因此諸如阿富汗, 剛果, 海地, 伊拉克或怎八不畏等等, 都因他們那裏不平靜, 經常在善惡不明時, 就取人性命, 因此即使要將人犯解遞出境, 按慣例, 加拿大絕不送人回歸那樣的祖國.

前不久, 加國政府還緊急呼籲民眾, 不要到撒瑪黎亞去旅遊, 因為那裏動盪不安, 危險極了 , 或許這就是加碼要求送他回撒瑪黎亞的原因, 他是利用人道精神來將政府一軍, 好迫使他們取消解遞令.  豈料政府發言人不怕臉紅, 也不怕皮諾克由那樣變成長鼻子, 竟睜著眼說瞎話: “ 撒瑪黎亞是個安全的國家,送人去那裏, 絕無危險.”

於是倒楣的加碼就在十一月二十七那天, 被 送去撒瑪黎亞, 顯然到了這節骨眼,  加碼 的未來是生是死, 不在加國考量之列,  送走就是功德一樁.

從這案例看來, 加國是玩真的了,  修改後的移民與難民保護法案,  對犯案當事人從嚴處理的態度與決心, 明顯不再手軟. 而加碼再聰明, 也比不過兩位年輕學生.  

去年尾, 兩位在沙省上大學, 來自奈及利亞的女學生, 因到一家大賣場工作了兩周, 而被驅逐出境, 理由是, 拿學生簽證的人 只被允許在校園內打工, 卻 不能出外打工 , 因此移民部長與聯邦公共安全部長都說,  這兩人必須離去, 嚇得她們即刻逃入一家教堂, 藏身在教堂內, 因為她們知道, 警察是不敢進去抓她們的.

但兩位部長毫不手軟, 甚至指控她二人不是學生,  因為她們這學期沒在大學註冊, 也沒去上課,  可大學的學生顧問卻反駁, 說她二位都是在校學生, 不過犯了這點到校外打工的芝麻大點過失, 就面臨被驅逐出境的命運, 未免太過份了吧!?

其實, 她二位不是第一位拿教堂到躲貓貓的 “難民” , 這種做法, 早在第五世紀就有了. 那時, 羅馬法保證教堂可成為各種人的避難所, 包括罪犯在內.  但加拿大的”避難所” 卻在1983 年才開始 被人”使用”, 那是因為一位瓜地馬拉人躲進了蒙特婁的教堂, 受到庇護, 後來政府投降, 取消了他的解遞出境令, 他是在那解遞令取消後, 獲得了自由身, 才與教堂說 “拜拜’的.

自那以後, 加拿大教會就一致通過, 要 重新伸張庇護權, 尤其是幫助那些被拒絕頒給移民身分的難民們.

可2004 年 有位來自埃基利亞名 叫穆哈默得的, 也為了申請移民被拒, 而躲進了一間在魁北克市的教堂內,  誰知這回警察竟不信邪, 孔武有力地推開擋在教堂門前的神父, 衝到地下室, 將穆哈默得上了手銬帶走, 而 這正是加拿大首次發生警方破壞 “教堂是避難所” 慣例野蠻行為,  自然引得教會群起而攻之.

到了九零年代, 加拿大各教會團體達成共識說: “教會是神聖的難民容身避難所, 依慣例,是 容許被法令追捕的逃亡者, 到教堂來尋求安全, 拒捕與拒絕暴力的地方.”

因此, 教會領袖與移民部官員, 對 “難民” 的認定有不同地看法, 因此造成了政府修改難民法,  於2013 年開始實施, 細節將於下篇文章中向讀者報告.

(Information Source:  The Globe And Mail dated Nov 20, 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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