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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1日 星期日

技術移民修法:技術移民的申請新方式(二)

自2015 年元月開始, 加拿大技術移民申請人有福了, 不必再像過去那樣 “痴痴地等”, 而是走合法 “捷徑”(Express Entry) , 可於半年內, 馬到成功! 當然, 這也不是毫無條件的, 申請人可就下列資料進行自我評估, 若合乎資格,  不妨依照新法, 更上層樓。

最低資格如下:

技術類的工作經驗 (Skilled Work Experience):
- 無論是全職 或半工 (共1560 小時 或每周30 小時) , 至少要有一年連續不斷的工作經驗,
- 該工作必須是支付薪資的工作 (義工或實習工不算),
- 與全國職業分類, 也就是National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 (NOC) 列出的O,A,或B 類等技術相同類別的經驗,
- 上述經驗應是在十年之內的,

語言能力:

- 必須具備加拿大語言 (英語或法語) 測試 “7” 以上的最低標準, 及
- 接受加國移民部認可的語文測驗, 包括說,  聽, 閱讀及書寫。

您必須經過測試證明, 您有英語或法語基本條件, 而該測試必須是兩年之內的才有效。

教育:

- 您有加拿大高中, 或有高中以上學歷, 證書或文憑等, 或
- 經移民部核准的代理簽署的評估報告, 證明您的學歷等同加拿大的教育標準;

若是您的資歷符合上述各項條件, 移民部才會根據下列六個項目作計分評估, 只要在100 點內獲得67 點, 就過關了, 這, 與過去的評估制度相差無幾, 現在為您說明這六個項目如下:

i) 英/法語能力 : 若本項獲得滿分, 就可賺到28 點,
ii) 教育程度: 您必須將您自加拿大以外的國家取得的學歷, 送交加拿大移民部委辦的單位評估 ( Education Credential Assessment/ECA) , 因此在申請送件時, 您必須將這評估附上。

- 具博士學位的 可獲25 點;

- 具碩士學位, 或學士位但已取得專業牌照者, 而職業類別必須是:
a) 屬於NOC2011 的技術移民 “A”  ( SKILL Level A) 類,
b) 該行業將由省級政府單位頒發的執照, 包括如下的項目: 醫學, 獸醫學, 牙醫類, 治療腳病的醫生, 驗光師, 律師, 整骨師及藥劑師等。

這項目的滿分為23 點;
- 申請者獲有兩個加國大學學位, 或同等學力者, 獲分22 點;
- 一個加拿大學士學位, 或該學位需經3 年或更常時間才能獲得者, 獲分21點;
- 具加拿大學士學位或兩年專科學歷者, 獲分19 點;
- 具加拿大學士學位, 或一年專科證書, 或同等學歷, 獲分15 點;
- 加拿大高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 或分5 點。

繼續閱讀:技術移民修法:技術移民的申請新方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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