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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朱小燕女仕已退休,因此,不再接受移民及稅務相關問題詢問。

如果您有加拿大居民和非居民相關稅務問題,您可閱讀精華文章: http://maple-in-canada.blogspot.tw/2013/12/blog-post_18.html

提醒您,因本部落格自2015年7月起不再更新,無法保證這些文章中所提的符合加拿大最新法令與政策。請自行另尋其它管道獲取最新相關資訊。

2013年8月30日 星期五

網友來信:如何停牛奶金的問題?

朱女士您好,

我有個非常困擾的問題想請教您。因為我在台灣的家人需照顧,所以我在最近搬回台灣,孩子也只好跟我一起回來,但因為我很擔心孩子的適應問題,目前實在無法知道一年後或兩三年後我會不會為了教育問題再搬回加拿大住。因此我並不打算辦非稅務居民,因為我想保留駕照,也有些東西還留在加拿大。

我離開前打電話去停健保跟牛奶金,健保很順利停了,但牛奶金的部分卻跑出問題。我第一次七月底打,接電話的先生說要我8月1日以後再打。我八月初再打一次,接電話的小姐問了我一大堆問題,感覺上她也一邊在請教別人,結果她竟說叫我先填一份叫做NR73的表格送給他們,由他們判定我是不是居民才能決定,她說牛奶金不能就這樣停。在稅局收到我的NR73前,不會做任何改變。我再三跟他強調,我要繼續報稅,不是永久離開,也不想改變我是居民的身分,只是因為要離開半年以上但歸期不確定所以要停牛奶金。問題終究僵在NR73上,我印出來整個看了一遍,表上問了一大堆現在跟未來的問題,我根本無法回答我也無法規劃的未來。

有位會計師建議我再寫一封信去要求,但我很擔心萬一稅局回函還是要我填NR73那該怎麼辦?我實在沒法填那個複雜的表格。但這件事我又不能丟著不管,第一點是既然我離開了,我就不應該領,第二點是我擔心因為我的那通電話,稅局的人在等我的NR73表格。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如何才能很單純的停掉牛奶金呢?非常希望您能給我意見,萬分感謝。

敬祝

平安

擔心的媽媽

朱小燕回覆

擔心的媽媽:  您好, 抱歉遲了回信, 讓您擔憂.

現在先將CANADA CHILD TAX BENEFIT (是您指的“牛奶金”吧!?) 介紹一下, 拿那福利的條件如下:

- 您必須與未滿十八歲的孩子住在一起;
- 您必須是主要照顧這孩子的人;
- 您必須依全球收入向加拿大國稅局申報所得;
- 您或您的配偶必須是加拿大公民, 或居民, 或臨時居民, 等

根據上述, 自離境後, 您是否仍需依稅法申報全球所得, 才是問題癥結. 一般說來, 若您已搬走, 又切斷了與加拿大一切關係, 就成了非居民. 一旦是非居民 就不用依世界收入申報所得 (與是否公民無關), 自然也不得向政府領取牛奶金.

恕我明說, 您的意圖是造成國稅局混淆的原因, 就像有句英文說, 某人是一半懷孕 (HALF PREGANANT), 懷孕怎能只懷一半呢? 其實那是開玩的, 目的在形容 “騎牆派”.  為了我們自身利益, 這原是無可厚非, 但法律的 “頭腦” 簡單, 不能寬容許 “騎牆”, 因此, 您的問題是在”解鈴還需繫鈴人”, 請問, 您究竟想當居民還是非居民?

若要三年後才決定, 您現在就照拿那”牛奶金” 吧! 您並未犯法,  而且您有權在五年內只在加拿大住兩年, 主要是您目前身在國外卻沒與加拿大斷絕關係, 因此必須根據全球所得納稅.

同時, 只要還保留您的駕照一項, 就可能被認定您與加拿大没切斷關係,  若再有銀行戶頭, 信用卡等, 您就是居民, 就需要依全球收入納稅的.

您的處境為難是可以了解的, 但請不用擔心, 說真的, 您這情形, 是法律上的漏洞, 我們鑽漏洞並不犯法, 何況您兩三年後可能再回來定居,  再說,  即使不回來, 領取牛奶金也不是您的錯, 建議您就由他去吧!

您的問題,倒是怕國稅局來稽核您有沒有按全球收入繳納稅金, 目前就別再打電話去了, 以免造成 “查稅” 的麻煩.

祝福

Dai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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